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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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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4-11-27   来源:   点击数:

校属各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,潜心教书育人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在教学案例征集基础上组织开展2024年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的

认真梳理近年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果,深度挖掘和认真凝练总结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典型案例,并对标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,找出存在短板和不足,着力提质完善,为学校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打下坚实基础。

   二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的教学成果应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优化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,一体化推进校企协同育人、全面强化课程建设等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内容。

2.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效果,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。

3.申报的教学成果应有省级以上教研项目做基础,并已结题或通过成果鉴定。成果应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
4.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),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,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。

三、材料填报

1.《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(附件2)一式3份。

2.教学成果报告一式3份,格式参照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》(附件3)。

3.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(论文、著作、教材、经验总结、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)与有关附件材料1份,每个项目装一袋,多于一袋不予受理。

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,并将成果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。所有成果材料均不退还,请自行留底。

四、评选、奖励和培育

1.评选:2024年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教学成果奖按照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校长办公会审定的方式产生。支持各学院集中力量申报,鼓励跨学院、跨单位联合申报。实行限额申报,每个学院申报不少于2项,不超过5项。

2.奖励:本次评选产生校级教学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项。奖励按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实施。

3.培育:原则上本次评选出的一、二等奖将作为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,学校将设立专项资金予以进一步培育打造,其项目团队及所在部门须制定培育方案,进一步完善成果体系,加强保障和督促检查。

四、材料受理时间

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《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202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1)、申报书、成果报告、附件材料,电子文档须于12月6日前发送,纸质材料须于12月6日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尹琪(13873727839);邮箱:121325598@qq.com 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选活动,精心组织,认真筛选,统筹考虑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,并鼓励直接从事教学的一线教师申报。

2.已获校级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,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,不得再申报。

3.同一学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。

 

附件:1.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202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
2.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

3.教学成果报告格式

九州平台,九州(中国)教务处

2024年11月20日

学院地址: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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